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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光速幾萬倍可以成立嗎?
愛因斯坦說:任何物質和訊息的行進速度都不可能超越光速,光速是無法超越的(所指的是光直射每秒近30萬公里的速度)。人人都信以為真。而且說超越光速時,質量會變成無限大,連公式也制作出來了。然而...光線直射的速度真的是所有速度的極限嗎?有什麼速度每秒可以超過30萬公里,以致60萬公里,以致90萬公里,以致900 萬公里。光直射的速度每秒近30萬公里,這並不是速度的極限。比每秒30公里的速度還要快上十倍、千倍、萬倍是可能的,而且並不難實現,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證明。

 假 設外太空有一隻雷射鎗,這隻雷射鎗所發射的雷射光,可以到達一千秒的光速之遠的地方。而我們把這隻雷射鎗放在一個會旋轉的轉動軸上面,假設都沒有受到任何 的阻擋。我們按下使雷射鎗持續射出雷射光的按扭,然後再按下使轉動軸轉動的按扭,這個轉動軸的轉動速度,我們可以把它分成每秒一圈、每秒十圈、每秒百圈....
 當這隻雷射鎗所射出去的雷射光,到達了一千秒光速之遠的地方,射中了某一個物體。我們把這個轉動軸的旋轉速度,調到每秒一圈。這時一千秒光速之遠的光的末端(射中某物體的位置),每秒繞行二千秒光速的直徑....又回到了原點(射中某物體的位置)。這時的光的末端的繞行圓周的速度是....每秒多少公里呢?光速二千秒直徑乘光速每秒30萬公里再乘圓周率。
 如果我們把轉動軸的旋轉速度,調到了每秒10圈,這時的光的末端的繞行圓周的速度是....每秒多少公里呢?光速二千秒直徑乘光速每秒30萬公里再乘圓周率....再乘10圈。是不是比光直射的速度快了很多、很多倍呢?
 雖然這速度仍是以雷射光做為主角,但卻也證明了每秒30萬公里的速度並非速度的極限。光線直射的速度每秒30公里,被輕易的超越了,而且是百倍、千倍、萬倍、甚至更多萬倍的超越。
 請別忘了,電磁輻射是連續不斷的,所以是會被雷射鎗給帶著跑圓圈式的運動的哦!

1,電磁波是連續不斷的東西。可見光的光子是各自獨立的顆粒狀的東西。


 2,電磁波是可以穿透不透明的物質,例如木板、水泥牆。可見光的光子就不能。
 3,電磁波就像是一條會漏水的水管,而可見光的光子就像水管中的水滴。可見光的光子最後都是會脫離電磁波而分道揚鑣。
 4,會與光子產生交互作用的東西,和會與電磁波產生交互作用的東西是不同的,所以電磁波與光子是有所不同的。所謂的波粒二象性是很粗糙的理論說法。人類對於電磁波和光子的認識,還不夠徹底也還不夠清楚。其中還有很多的學問和真相,還有待人類進一步的去探討和求證和說明。
 5,如果有新的理論和想法和發現,懂得進一步去求證的人,或是懂得新應用的人,或是懂得用新理論去作新解釋的人,才能夠開創出一種新而有價值的學說。如果只是死讀書,而一味的接受他人的說法,也就不會有什麼新成就。
 6, 用雷射光或用無線電波或用紅外線等,其他的電磁波去做實驗,可以使我們更加深入的了解,電磁波和光子在上述的情況之下,會各自有什麼變化和結果。上述的實 驗方式,可以幫助我們把電磁波和光子搞得更加清楚,也許還能因此而建立新的理論和學說,所以是一種有參考價值的實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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