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俗話說,請鬼拿藥單,結果是穩死的。果然,香港的大動亂已經超過100天了,還是無法平息下來。如果在動亂的初期,就換由其他香港人來擔任特首,也許就不會產生大動亂了,也許老早就能夠平息下來了。

 

林鄭月娥就是搞出香港之亂的始作蛹者之一。(例如故意搞出會引起香港民眾公憤的修改逃犯條例的內容是急就章的,也是引起香港人普遍的恐慌和公憤的。然後也就引發了一百萬人,以及二百萬人走上街頭抗議的事件。然後絲毫都不檢討自己所犯的錯誤,而且還接二連三的、又接四連五的去犯更多的錯誤,做了很多錯誤示範的事情)

 

同時她也是外星害蟲佈署在人類世界裡的傀儡之一,同時她也是故意做出各種錯誤的事情,故意要激起香港民眾的恐慌和憤怒情緒。好讓美國政府和法輪功和大紀元新聞網的人有機可乘,乘機共同的要把香港搞亂和搞爛,同時也要把中國政府的形象搞爛。然後可以促使更多世人來支持他們去達到,公開的要推翻中國政權的目的,以及想要達到更多邪惡的目的。

 

同時也可以促使更多中國人,產生想要移民和掏空中國財富的想法,有了更加充足的理由。同時又剛好的選擇在中國國慶日當天做出開槍射人,並且是針對暴徒的上半身開槍,並且使受傷者受重傷,甚至面臨快要死亡的事情。這樣的事情在其他國家裡都具有很高的新聞價值的事件,也成為世人們所熱烈討論的新聞話題。不但傷害了中國政府的形象,也讓世人普遍的質疑中國治理香港的理念、和方式、和能力、和結果,是不是已經由好的忽然間就轉變成壞的呢?是不是已經由充滿信心和期待忽然間就轉變成失去信心和期待了呢?。也使這條新聞淹蓋了中國國慶的美好氣氛,也淹蓋了中國共產黨把中國建設成進步的、又富強的、又安全的、又讓人引以為傲的成績,等等。

 

法國所制定出來的對付暴力抗議者的四種做法,事實證明是有效果的。而香港卻遲遲的不效法,一直到香港之亂已經超過了100天之後,也已經產生了很大的動亂和損害之後,才開始考慮要效法法國的做法。也不知需要多久以後才會開始採用法國的做法,也不知需要多久以後,才能夠使香港的動亂平息下來。

 

林鄭月娥擔任香港的特首以來,並沒有做出什麼好成績,反而淪為引發香港大動亂的始作蛹者。都已經犯了很多錯誤了,也都已經嚴重的禍國殃民了。也不知林鄭月娥自己有沒有羞愧之心,也不知她有沒有對不起香港民眾之心,也不知她有沒有對不起祖國之心,也不知她以後還會再犯哪些錯誤呢?也不知她以後還會做出哪些禍國殃民的事情呢?

 

林鄭月娥所犯的錯誤有哪些呢?不知有沒有人認真的去檢討過呢?也不知有沒有人能夠確實的分析出來和說明出來呢?然後作為錯誤示範的教材,用來告戒中國所有的主管官員們,要以林鄭月娥所犯的錯誤為戒才好。不要跟林鄭月娥犯下類似的錯誤才好,也不要使自己所管轄的地區發生大動亂和大災難才好。

 

如果中國以後有某個主管官員,犯下了跟林鄭月娥類似的錯誤。然後引起了該地區、或該省、或該市、或該縣、或該方面的大動亂和大災難和大損失。那麼,請問一下,應該如何處置這個主管官員才好呢?

 

要平息香港的動亂,除了可以採用法國的那四種做法以外,也可以考慮加上某幾種做法。例如,民眾如果捉捕或檢舉蒙面的抗議者,或暴力攻擊警察者、或暴力毀壞公共建築物者,可以獲得十萬港元的獎金。而凡是蒙面的抗議者,或暴力攻擊警察者、或暴力毀壞公共建築物者。除了要受到刑法的處罰之外,還要罰款十萬港元。

 

民眾如果檢舉提供器具與資助蒙面抗議者的組織,或提供器具與資助暴力攻擊警察者的組織、或提供器具與資助暴力毀壞公共建築物者的組織,包括某公司或某團體或某外國機構。經調查屬實者,民眾可以獲得100萬港元的獎金。而提供器具與資助蒙面者、或暴力攻擊警察者、或暴力毀壞公共建築物者,的公司或團體或外國組織。其負責人除了會受到刑法的處罰之外,還必須遭受罰款10億港元。

 

2019103

@

 

有些比較輕的刑責,是可以用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的。所以,某些人反對制定懲罰蒙面者的行政命令或法律的那些說詞,說什麼犯罪者的人數會太多而會無法執行。又說什麼監獄容量有限,無法容納那麼多犯罪者,等等。這些人是很無沒知識的,也是很邪惡的,也是在企圖在掩護和縱容犯罪者的,也是屬於國之害蟲。

 

如果有人要發起集結民眾,一起戴口罩或蒙面上街去抗議的運動。那麼,政府也不必害怕,也可以把罰金提高再提高一倍。民眾最害怕的事情,也是最大的弱點,就是自己跟錢過不去。被罰很大量的錢是會令人很心疼的,也是一般人都所想要避免的事情。

 

對於毀壞公共建築的暴徒,與攻擊警察的暴徒,罰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提高。而且可以提高3倍或5倍,這樣是可以使大部份的暴徒都會被嚇到不敢再使用暴力了。因為想要獲得獎金的民眾是會有很多的,所以想要不被捉捕的機會是很低的,自然也就沒幾個人願意嚐試了。

 

禁止蒙面上街抗議的行動和做法,如果要達到成功的目的,一定要有配套措施才能取得圓滿的成功。那麼,需要有什麼配套措施呢?正確的配套措施就是,民眾人人都可以來捉捕和檢舉哪些人是蒙面的,與犯罪的,然後就可以獲得很多的獎金。而獎金的數額,就是等同於受罰者的那些人的數額。讓大家可以來比比看,到底是蒙面者和犯罪者的人數會比較多呢?或是檢舉者和逮捕蒙面者和犯罪者的人數會比較多呢?

 

我相信檢舉和逮捕蒙面者與犯罪者的人數,是會比較多的,而且是可以取得壓倒性的勝利的,而且可以使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害蟲們,還有那些暴徒們輸得很徹底、又很難看、又很沒臉見人。用這樣的方式來平息暴亂,乃是正確的和高明的和必勝的做法。

 

某些邪惡的人想要縱容和掩護那些蒙面的暴徒,繼續去破壞公共建築,或者繼續去攻擊警察,或者繼續去做其他犯罪事情,這些人就是那些暴徒的共犯。那些企圖蠱惑民眾一起戴口罩和一起蒙面,來掩護那些犯罪的暴徒。並且鼓動群眾,一起去做各種犯罪的行為和毀壞公共建築的行為,這樣的行為是很可恥的。這也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行為,也是禍國殃民的行為。所以也是應該加以譴責的,也是應該列為共犯的,也是應受到法律的懲罰的。

 

和平的上街抗議,表達民眾的訴求,本來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如果上街抗議轉變成暴徒逞兇犯罪的機會,相信大多數的群眾都是不願淪為如此的。所以是可以利用反對上街抗議卻有人要使用暴力,而使上街抗議變質為禍國殃民的可恥行為的群眾們的力量,去打擊那些掩護使用暴力的人和那些暴徒。這是高明的、也是會成功的做法。而頒發給那些檢舉的人和逮捕暴徒的人高額的獎金,這乃是勝敗的關鍵。

 

2019104

@

 

禁止蒙面的緊急命令,應該立即實施會比較好,不留空窗期給那些暴徒會比較好。

如果沒有推出上述的配套的措施,那麼,香港會更亂,所產生的禍患也會更多。

要取得成功,常常是需要有配套措施,才能夠取得成功。若是缺少配套措施,常常都會陷入失敗,產生禍患。

應該修改集會遊行法,把各種配套措施都規劃好,才是長治久安之計。也使暴徒們不要繼續存有想要逼使香港政府,放棄禁止蒙面上街頭抗議的緊急命令的幻想。

毀壞公共建築者、攻擊警察者,都是屬於現行犯,也都是人人都可以當場捉捕的對象。而要使民眾幫助警方捉捕暴徒,頒發獎金是正當的做法,也是有效的誘因。

古代的秦國之所以能夠戰勝六國,而後統一中國。就是因為給予士兵們很大的誘因,很大的獎勵。若是沒有這樣的做法,那麼,你說秦國的軍隊能夠戰力很強嗎?能夠消滅六國而後統一中國嗎?

香港的地鐵還有各種公共建築,遭受暴徒們很嚴重的破壞。受害的是全體市民,所以當然是有很多民眾是會反對暴徒們如此的惡行的。如果給予民眾一個很正當的理由,也給民眾很大的獎勵,自然就能夠促使很多民眾出來幫助警方捉捕暴徒和平息動亂的。

2019105

@

比較精準的做法,是檢舉者而未能捉捕犯罪者,其獎金要少一點。能夠當場捉捕犯罪者,則可以獲得犯罪者所被罰的全部獎金。

10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fehrp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